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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事迹材料 aAP86M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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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17:26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TPx`q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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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 (I6Q"&h]
该同志于1997年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2003年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主要表现如下: f fI=B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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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 ^Nds@M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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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2003年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2003年4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6~>h;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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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hhWy-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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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2002年底28个发展到目前的119个,占应建的96%。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78个。专职法律援助人员由2002年底的58人发展到目前的327人,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发展到1273名,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S{)K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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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Brd9"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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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组织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重点、优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案件,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而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2003年其办理的玉林市谢洪武被错误关押28年的国家赔偿案件,使受援人获得了国家赔偿近64万元。该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引发了全国公、检、法系统开展整治超期羁押、超审限专项活动。该案件被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2003年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入选理由是:谢洪武案与孙志刚案一样,具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识意义。使我国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观念得到改变。积极组织策划举办“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广西”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边防行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同时,应有关单位邀请,为各级普法办、法律援助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举办《法律援助条例》讲座8场(次),参加人员达2000余人。 Wl+spW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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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19[!9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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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多次接待国内外人士对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考察访问,被2000年-2001年被广西区政府派往国外学习期间,深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考实习,学习、了解他们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积极宣传我国开展法律援助所取得的成绩,树立了法律援助在国际上良好的形象,实习结束, 被美国康州米德尔菲尔市和纽海文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2004年9月,应加拿大法律援助署、加拿大律师协会的邀请,并受司法部的委派,到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2005年4月,中加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落户广西,成为该项目在中国实施的四个省之一。2006年4月,应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司法部门的邀请,对该国进行了考察访问。 u~J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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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参政议政,撰写议案,为广西法制建设出谋献策 JBZ1DZA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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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后,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呼吁和建议。1999年1月广西八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建议》,并代表民进广西区委员会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和关注。2003年1月,该同志当选广西第十届人大代表后,积极参政议政,认真撰写议案、建议,为广西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出谋献策。由其本人领衔先后提出了4个议案和10多个意见、建议。其提出《关于尽快****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议案以及《关于要求玉林市公安局妥善处理谢洪武被关押28年事件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平安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关于建立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等建议、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对我区的法制建设、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05年,其提交的《关于要求纠正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一种法律,两种适用”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使张龙生等15名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教师全部得到再审并改判,检察院全部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yBj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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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 myqw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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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2004年9月和2005年8月,被自治区人事厅选送到马来西亚、泰国、瑞士等国学习考察,成为首批中国-东盟博览会高级联络官。首届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被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聘为现场翻译总协调和国家馆馆长,出色地完成了博览局安排的工作,得到了博览局的专函致谢赞扬。 @0C[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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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利用在国外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积极为广西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工作中,业务熟悉,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在其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工作取得极大的进展,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司法部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被为自治区司法厅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自治区公安厅、南宁监狱、广西区看守所聘为“特邀监督员”、“执法监督员”;2004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聘为“广西统一战线百人专家团成员”。2004年9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年1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广西司法厅评为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广西司法厅授予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年6月,其当选广西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06年6月,其入选《中华功勋人物大典》(当代卷)。2006年7月9日,在广西留学人员联谊会(广西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成立大会上,其被推举为留美分会秘书长。2006年7月25日,其被广西区人民政府聘为“立法咨询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 ~t$n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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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责任编辑:刘进) ![fNl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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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4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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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被聘为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新一届成员 ]\oT({$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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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1 日 ) j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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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工作总结表彰暨新一届成员聘任大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指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姜兴和在会上作了讲话。来自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专家百人团新一届成员以及各市党委统战部部长、部分在邕高校统战部等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约16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专家百人团工作,表彰一批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专家服务活动先进组织单位,并向专家百人团新一届成员颁发了聘书。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钟贵文继2004年4月被聘为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第一届成员后,又被广西区党委统战部聘为广西统一战线专家百人团第二届成员,任期五年。 1^V.L+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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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广西频道 | 责任编辑:莫小松 *:"60fk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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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十年法援 扶弱有道 I.|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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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1 06: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 S,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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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替谢洪武的“重生”感到庆幸,但他深知再重生也已经是个“废掉的人” |8[!`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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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驶进广西玉林市兴业县高峰乡后,想打听靖定村在哪里,就只需问一下“有个叫谢洪武的人家在何方”就可以了;要是有的村民对“谢洪武”这三个字并不熟悉,只需跟上一句“就是那个被关了28年的人”就行了。 LjW3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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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十二月,在桂东南地区并不感觉寒冷。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钟贵文来到一座新砌的两层小楼旁,叩开院门,在谢洪武的侄子谢祥雄的带领下,推开堂屋的房门———上穿蓝色中山装、内衬蓝白相间竖条衬衫,下着黑色长裤,正坐在藤椅上沐浴午后阳光的谢洪武,便出现在眼前。 G/fB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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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两次探望相比,钟贵文这次回访最突出的感觉,是谢洪武的眼神与语言的变化。当初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呆滞浑浊的眼神,已经被清澈的双眼所替代;曾经嗫嚅着反复叨念“毛主席万岁”的双唇,也已经变得有问有答,收放得当;而当初因为长期在看守所里“蹲姿”所造成的90度角弓背,也已经挺直了许多;只是那曾经被媒体反复描写的“总是笑眯眯”的脸庞,依然如故。 O{7#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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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摸摸谢洪武的裤脚,发现有些短了,就嘱咐他的侄子要给老人加件秋裤。又问他:“还认得我是谁么?”谢洪武略一思考,便在亲人的提示下,喊出了“钟贵文”三个字。他慢慢地向钟贵文诉说,自己时常会有些“头晕”,并很清晰地纠正记者说他只吃“稀饭”不吃“饭”(在他的概念中,“吃饭”一词指的是吃“干饭”)。他已经学会自己穿衣洗澡,只是听到“你想不想要个老婆帮你洗澡?”时,他的脸上会出现些许与年龄不相衬的羞涩,然后腼腆地回答:“自己洗就可以了……” n@"<NK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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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谢洪武的变化,钟贵文感慨万千,他一方面替谢洪武的“重生”感到庆幸,另一方面,他又深知他再重生也已经是一个“废掉的人”:“28年半呀!足使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变成一个‘无性’的老者!” BI*0JK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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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车,在夕阳的残照中,钟贵文娓娓地向记者讲述了这宗有重要影响的“谢氏奇案”。 7P*\|S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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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拘禁了20多年,“躺着睡不着、坐着才能睡”,已经患上了精神病症 QkHG`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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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底的一天,一封签有谢祥雄三字的求助信寄到钟贵文名下,里面详述了自己“失踪”20多年的叔叔谢洪武突然被有关方面告知“还活着”,并且在没有任何罪名的情形下,被非法拘禁了20多年,已患上了“精神衰竭症”,他请求钟贵文为其讨回应有的赔偿。很快,又有谢洪武的两三个亲人,从玉林赶到南宁,再次面请钟贵文为他们讨回公道。 3W#E$^G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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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后的多次多方走访中,钟贵文了解到,1940年出生的谢洪武,是广西玉林市兴业县高峰乡人,由于背有“地主后代”的帽子,他直到34岁了还没有讨到老婆。1974年6月22日,生产队通知“昨天晚上有美蒋飞机飞过”,让全体社员出去拣传单。谢洪武叔侄二人找了半天也不见有,只得无功而返。谁知,刚回到家中准备做饭,大队民兵营长就率人闯了进来,说他“私藏了反动传单”让他交出。之后,又把他扭送到高峰乡派出所,最后被遣入看守所。 'X6Y!V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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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洪武被抓后,家里没有人敢去打听他的情况,因为“在村里都属于管制对象”,自身命运难保。随着时光流转,村人渐渐遗忘了他的存在,家人也以为他已不在人世。 .j|u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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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取消收容审查制度。三年后,为检查落实情况,广西有关方面组织检查团到玉林第二看守所,发现了仅凭一张由当时的县公安局长于1974年6月24日签发的拘留证,就被拘禁了20多年的谢洪武,他“下巴顶着胸”、“躺着睡不着、坐着才能睡”,已经患上了精神病症。1999年7月,看守所将谢洪武转往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科进行治疗,此时谢的身份还是“在押犯人”。直到2002年10月,玉林市公安局才签发“释放证明书”,宣布谢无罪释放。 wx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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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下玉林了解到谢洪武的情况后,钟贵文意识到,谢的问题在中国不是“个案”,虽然根源来自于那个“无法无天”的年代,但它与多年来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密切相关。此案不纠正,其恶果不容小视。 (pP.*`J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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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3年1月召开的广西第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身为代表的钟贵文,向大会提出了“关于要求玉林市公安局妥善处理谢洪武被关押28年事件的意见”的建议。作为谢的法律援助律师,钟贵文在提案中指出:《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生效。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10月30日,谢洪武被无罪释放之日,按照国家上一年度(即2002年)的基本工资予以赔偿;1974年6月24日被羁押至1994年底《国家赔偿法》生效前,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执行,可以按该段时间总额的60%—70%予以赔偿;残疾补偿金按照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的20倍计算;医疗费用一次性赔偿10万元…… (3!6nQ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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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日,广西兴业县公安局赔偿谢洪武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约64万元。 L$s EN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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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张薄薄的拘留证,就能把一个活人关上几十年? O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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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洪武的案子了结了,但是盘压在钟贵文心上的结却并没有解开。他一直在苦苦思索一个问题———为什么一张薄薄的拘留证,就能把一个活人关上几十年?由于当年签署拘留证的公安局长及办案人员都已离世,谢洪武当时被抓的具体情况已经无法了解。但最令钟贵文思索的是,为什么历任看守所所长均向他表示“不知道谢洪武为什么被关着?” -OU{9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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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上下学的路上,每天都要在村头看到的那一幕: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被称作“神经病”并用铁链锁在树上,他眼神里的期待和痛苦,令钟贵文终身难忘。钟贵文在那时就开始思考:他为什么被关在那儿?谁有权力关押他?“精神病人”就没有自由吗? q16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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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认为,谢洪武丧失了结婚乃至正常生存的权利,不会交流,不会生活。而它产生的原因就是某些执法人员对人权的超级冷漠。超期羁押的性质其实就是非法拘禁。因此,看守所不应是死的“保管箱”,而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2Vf242z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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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0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听取了公检法机关关于超期羁押问题的专题工作汇报,有关领导提出,2003年底彻底解决3年以上的超期羁押。其后,公检法三家联合发文纠防超期羁押现象,有罪依法追究,无罪依法放人。并要求各级检察官每周上报一次清理整顿的数字。 ){'<67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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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检内部的多个场合,总检察长贾春旺对在座的厅局级干部说:“你们设身处地想一想,你或者你的亲人被不明不白关上12年、关上28年是什么滋味?人的一生有多少个28年?” [TU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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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按《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按照程序最多至9个月,要不就依法审判,要不就无罪放人。截至2003年7月,在这场由谢案引发的整治超期羁押、超审限专项活动中,全国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1976件,涉及4060人。 r6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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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贵文说:“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一辈子能办成这样一个案子,值了!”面对事后一些地方领导的不满与质疑,钟贵文答道:“你如果认为我的做法有问题,我的官位可以不要了;是你不应该发生,而不是你不应该纠正。我深信,没有不能改的冤案,只有不被改的冤案。” ^gp]t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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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年度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揭晓,玉林农民谢洪武因错误被押28年获得国家赔偿案件当选。其入选理由是:谢洪武案与孙志刚案一样,具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识意义。 j$/#2%O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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