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簡化字中的“鐘”和“鍾”往往被簡化為同一字,但在古漢語中,二字不能混為一談。 )CQ'kH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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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只限用于姓氏。王宁说,姓“鍾”和姓“鐘”,本属于两个姓氏家族。 F$P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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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第二冊》(中華書局1982版)中寫道:“鐘,樂器。鍾,酒器;又聚,《國語·周語》:‘澤,水之所鍾聚也。’上古鍾多作鐘,但酒器的鍾,鍾聚的鍾及姓鍾的鍾不作鐘。” 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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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鐘”: hn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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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樂器來講的時候,這個字應為“鐘”。例如《詩經·周南·關雎》中的“鐘鼓樂之”。 /?<o?I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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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中對“鐘”字的注解是:“樂鐘也。秋分之音,物穜成。从金童聲。古者垂作鐘。銿,鐘或从甬。職茸切。” v0)I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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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鍾” zil^^wT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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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鍾聚”來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例如《唐詩三百首(中華書局1981年出版)》中“造化鍾神秀,陰陽割昏曉”中,這個字應為“鍾”。 aI]EwV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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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姓氏來講的時候,這個字一定應為“鍾”而不是“鐘”。《左傳·定四年》:“鍾建負季芉。”《註》:“鍾建,楚大夫。又鍾離,複姓。” rM/Ona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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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酒器來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正字通》注曰:“壷屬。漢大官銅鍾,卽壷也。俗謂酒巵。” 9?$Qk0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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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字通用 ^ 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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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通》:“說文鍾,酒器。从金重聲,職容切。鐘,樂器,秋分之音,物穜成,童聲,職茸切。分爲二,泥。漢志黃鐘,周禮作鍾。詩鐘鼓亦作鍾。古二字通用。” D4nYyj1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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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作為“鐘鼓”的時候,二字可以通用。 zvjp]y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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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為“鍾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 5Fa.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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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在作為酒器、鍾聚、姓的時候,二字絕對不可通用。 Gf` `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