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簡化字中的“鐘”和“鍾”往往被簡化為同一字,但在古漢語中,二字不能混為一談。 4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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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只限用于姓氏。王宁说,姓“鍾”和姓“鐘”,本属于两个姓氏家族。 p&4#9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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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主編的《古代漢語·第二冊》(中華書局1982版)中寫道:“鐘,樂器。鍾,酒器;又聚,《國語·周語》:‘澤,水之所鍾聚也。’上古鍾多作鐘,但酒器的鍾,鍾聚的鍾及姓鍾的鍾不作鐘。” P 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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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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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樂器來講的時候,這個字應為“鐘”。例如《詩經·周南·關雎》中的“鐘鼓樂之”。 rG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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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中對“鐘”字的注解是:“樂鐘也。秋分之音,物穜成。从金童聲。古者垂作鐘。銿,鐘或从甬。職茸切。” Y%iim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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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鍾” b$Ch2Qz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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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鍾聚”來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例如《唐詩三百首(中華書局1981年出版)》中“造化鍾神秀,陰陽割昏曉”中,這個字應為“鍾”。 d[L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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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姓氏來講的時候,這個字一定應為“鍾”而不是“鐘”。《左傳·定四年》:“鍾建負季芉。”《註》:“鍾建,楚大夫。又鍾離,複姓。” q|fZd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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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酒器來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正字通》注曰:“壷屬。漢大官銅鍾,卽壷也。俗謂酒巵。” A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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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字通用 b 7%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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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通》:“說文鍾,酒器。从金重聲,職容切。鐘,樂器,秋分之音,物穜成,童聲,職茸切。分爲二,泥。漢志黃鐘,周禮作鍾。詩鐘鼓亦作鍾。古二字通用。” rJ UX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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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作為“鐘鼓”的時候,二字可以通用。 I N'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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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為“鍾愛”的時候,此字應為“鍾”。 x3>PM]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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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在作為酒器、鍾聚、姓的時候,二字絕對不可通用。 8x J]K